学位档案整理规范和注意事项

发布者:档案馆发布时间:2010-11-18浏览次数:945

学位档案整理规范
一. 分类编目(2010年学位档案已编目导入系统
Ø档号由实体分类号和案卷及件号两部分组成
Ø学位研究生档案实体分类号:四位年份-JX16.XX,XX是学位类型用代码表示,博士代码用12,科学学位等代码用13 ,专业学位代码用14 。
如:2010届博士,则实体分类号为:2010-JX16.12
Ø学位研究生档案案卷号:用学位证书编号的后四位编码。
一. 档案整理
Ø按规范将档案材料排序→把同类目材料装订成件(用不锈钢钉或线钉)→每件材料从1开始编写页码(有文字就算1页)→录入计算机系统→打印卷内目录→装袋。
二. 移交归档
Ø打印一式两份移交目录(档案馆和部门各留一份),将档案实体和移交目录同时移交档案馆。
学位研究生档案整理注意事项
一. 下述学位材料必须收集归档
Ø授学位决议           答辩会议记录
Ø论文评阅书           答辩表决票
Ø答辩委员审核表    论文
二. 档案材料装订时必须使用不锈钢钉(可到档案馆免费领取)或线装。如用非不锈钢钉装订的材料要起钉重装。
三. 移交归档的材料必须加盖学校及其相关部门印章。
四. 学习时间可在答辩审核表和学生成绩表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