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流转问题

发布者:江秋奋发布时间:2010-10-11浏览次数:2839

毕业生同学们:

你们知道吗?档案不断浓缩着你的大学生活,而且将伴随你新的人生之旅,档案如此重要,请你务必对下列问题给以关注。
1、 问:学生档案能否由自己携带?
    答: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毕业生档案不得由本人携带。
2、 问:档案转递的方式有哪些?
    答:按照有关规定人事档案一般以中国邮政EMS学生渠道通信方式转递到接收单位;
中国邮政快递EMS查询:11185,22832444-8023,22832422-8024
3、 问:档案何时转递?
    答:我校毕业生档案通常在七月底或八月初寄出,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在2-4周内即可收到档案;
4、 问:有关毕业生档案具体事宜如何查询?
    答:档案寄出两个月后,同学们可向派遣单位的人事部门询问。如档案未收到的可以向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查询或关注暨南大学档案馆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学生档案去向栏目自行查询;如发现档案中缺少材料的可以向各院、系、所党总支及负责学生工作部门查询。
5、 问:有关毕业生出国留学其档案应如何办理?
答:毕业生出国留学,其档案可转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劳动部门、街道)或者政府指定的专门性档案保管服务机构,转出时应出具上述单位开具的接受档案的信函。
应届毕业生考研调档流程:
1、应届毕业生收到拟录取院校的《调档函》后,需先按函件要求到学院相关部门办理填写《现实表现复审表》、《政审表》或《政治思想鉴定》等表格,并加盖学院相关部门的公章。
2、学生可自行将上述表格寄发至《调档函》所列地址,也可将表格送至档案馆405室,由档案馆装入档案一并寄出。
3、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需收取《调档函》复印件。
4、《调档函》原件必须送至档案馆405室。学生应用铅笔在《调档函》空白位置上注明本人的学号、学院、专业。
5、上述手续办结后,档案馆按《调档函》要求寄发档案。
注:上述第1至4项均可委托他人代办。
特别提醒同学们注意:
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未收到人事档案,应及时查询档案转递状况,邮政局仅提供一年以内的档案流转查询业务,否则将不再提供查询服务,我校档案馆也将爱莫能助。
由于学生个人原因导致个人人事档案滞留学校超过两年的,其档案仅办理转出不予以利用,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将档案派发回生源地,其产生的后果档案馆概不负责。